日期:2016-09-29 00:00:00 浏览:4128 来源:
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人)拟对沪渝高速公路猇亭管理所房屋进行改造修缮,现拟采用询价方式对本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采购,现邀请合格的报价人报价。
一、采购方式:国内公开询价。
二、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三、采购内容:
合同包 | 工作内容 |
JLXJ-1 | 沪渝高速公路猇亭管理所房屋改造修缮工程施工监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服务。 |
四、报价人的资格要求: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
3、近5年内至少独立承担过2个高速公路房建的施工监理工作;
5、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
五、服务时间
预计施工期3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的时间为准。
六、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七、报价要求
1、所有报价以人民币报价,报价人要按询价函中的要求填写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若为授权代表签署,需要提供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书并加盖公章)。
2、采购人设定本次监理服务费限价为5万元。该限价为本次采购服务的总金额。报价人所报总价应低于限价,否则其报价将不予接受。
3、报价人的报价应包含本项目的采购代理费,采购代理费为700元,在发布成交通知书后7日内,由报价人支付至代理单位。
3、请报价人务必于2016年10月8日10:00前将符合要求的报价书密封送至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19层)。
八、报价人提供的报价书应包含下列内容,并装订成册,并密封在一个外包封内:
1、报价单(加盖公章);
报价单格式如下:
沪渝高速公路猇亭管理所房屋改造修缮工程施工监理询价报价单
报价人: (报价单位全称/盖章) 合同报价:
2、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果为授权代表签署时需要提供,并加盖公章);
4、报价人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扫描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业绩证明材料。
九、成交方式:
通过评审且总报价(报价单合计金额)最低者成交。
如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的,采购人可以依次确定排序第二、第三的候选人中标也可以重新询价。
十、报价人对本服务应报唯一和确定的价格,该价格是报价人拟提供给采购人的服务的报价。
十一、报价人在报价单中填报的价格,应包含了服务本项目的全部费用。在实施过程中,报价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
十二、报价人应投入足够的人员以完成本项目的监理工作,并保证在规定时间之前完成全部工作,具体人员安排以采购人通知的为准。
十三、支付
1、合同价款均以人民币结算和支付。
2、支付:项目交工验收后,采购人支付施工期监理服务费;待缺陷责任期结束后,采购人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费,报价人应向采购人出具正式的发票等合法收款票据。
十四、其他要求
供应商递交报价文件时需现场向采购代理单位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缴纳询价文件购买报名费1000元(发票在开标后由供应商自行在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领取)。
十五、报名方式
有兴趣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应在2016年10月1日17:00前将盖公章后的报名表及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138420802@qq.com中,采购代理机构通过邮件确认报名成功。未在指定时间内发送报名表的供应商,则视为未报名参加本项目。
报 名 表
参加报价 项目名称 | |||||
报价单位名称 | |||||
授权代理人姓名 | |||||
电话 | |||||
传真 | |||||
E-MAIL | |||||
供应商: | (盖公章) | ||||
日期: |
十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1077号东湖广场7楼
邮 编:430000
电 话:027-87576626
联 系 人:王先生
代理单位: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A座19层
联 系 人:吕先生
电 话:027-83600666转8037
传 真:027-83600777
二〇一六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