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6-07-21 00:00:00 浏览:6798 来源: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收费公路载货类汽车计重收费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06]13号)要求,楚天高速经营的汉宜高速公路将自2006年4月1日起对载货类(含客货两用)汽车实施计重收费。
计重收费标准如下:项 目 | 计重收费标准 | |
基本费率 | 0.08元/吨.公里 | |
正常装载部分 | 正常装载部分≤10吨 | 基本费率 |
10吨<正常装载部分≤40吨 | 从基本费率线性递减到基本费率的一半 | |
正常装载部分>40吨 | 基本费率的一半 | |
超限装载部分 | 超限率≤30% | 按其正常装载部分的费率计费 |
30%<>≤100% | 正常装载部分和超限30%以内(含30%)的部分按其正常装载部分的费率计费,其他部分按基本费率的1—4倍线性递增确定费率计费。 | |
超限率>100% | 正常装载部分和超限30%以内(含30%)的部分按其正常装载部分的费率计费,其他部分按基本费率的5倍确定费率计费。 |
备注:高速公路计重收费时,车货总质量不足5吨时按5吨计费;计费不足5元时按5元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