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7-19 15:53:08 浏览:1250 来源:
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人工智能赋能下的绿色物联网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理论与方法》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竞标。
1.1项目名称:《人工智能赋能下的绿色物联网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理论与方法》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
标段名称:《人工智能赋能下的绿色物联网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理论与方法》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
1.2采购编号:HBJT-CTZN-244134
1.3建设(交货、服务)地点:湖北省汉宜高速排湖监控中心,具体站点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1.4采购内容及范围: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人工智能赋能下的绿色物联网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理论与方法》项目的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高性能服务器3台,共享存储(带拓展柜)1台,光纤交换机2台,业务交换机2台,千兆交换机1台,机柜1台,辅材)采购及安装调试。具体的设备采购内容详见附件1:《人工智能赋能下的绿色物联网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理论与方法》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量清单。
1.5采购预算:110万元;
1.6计划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并验收,并交付采购人正常使用(具体供货日期以采购人的通知为准);
1.7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质量标准及现行规范要求;
1.8其他:售后维保期:3年(除正常设备和系统售后维保以外,需提供现场或远程技术支持),自采购人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起算。
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录。
2.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2.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竞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1个标。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应当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进行注册登记。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 7 月 20 日至2024年 7 月 23 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竞标标段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3.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 7 月 25 日9时30分。
4.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竞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4.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http://www.hbctgs.com)上发布。
6.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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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 购 人: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湖北国展中心东塔23楼
联 系 人:阮女士
联系方式:18086436287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武汉光明中心34楼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27-84668396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最低要求 |
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注:
1、供应商应提供内容清晰可辨的营业执照、相关证书复印件;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供应商,应提供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营业执照的变更记录复印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最低要求 |
近3年独立承担过1项合同额不低于50万的设备采购(同时包含高性能服务器、共享存储、光纤交换机)业绩。 |
注:
1、供应商以任何联合体形式承担的业绩均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2、供应商附合同协议书彩色扫描件,合同内容能够反映合同签订时间及关键内容;合同内容无法反映合同签订时间或关键内容的,可由项目业主出具证明材料进行补充说明;
3、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协议书;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
4、近3年是指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日。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最低要求 |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供应商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供应商没有被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对象,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注:
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供应商应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供应商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