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10-19 08:41:06 浏览:2376 来源:
证券简称: 楚天高速 证券代码:600035 公告编号:2023-058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改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l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l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l 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鉴于公司原聘任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长期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超过《办法》规定期限,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改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已就改聘事宜与中审众环进行了事前沟通,中审众环对此无异议。
一、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概述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7日、2023年5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详情请参见公司2023年4月28日、2023年5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鉴于公司原聘任的中审众环长期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超过《办法》规定期限,公司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重新选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依据招标结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改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于2023年10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改聘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改聘大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始创于1985年,2012年3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
(5)首席合伙人:谢泽敏
(6)2022年末合伙人数量:166人
(7)2022年末注册会计师数量:948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500人。
(8)2022年度业务收入15.7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3.6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10亿元。
(9)2022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96家(含H股),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判决大信及其他中介机构和五洋建设实际控制人承担“五洋债”连带赔偿责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件的案款已全部执行到位,大信已履行了案款。
3.诚信记录
(1)大信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0次。
(2)40名从业执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和自律监管措施7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陈鹏,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桂林旅游、杰美特、博力威、深华发A、利和兴、金莱特(现改名小松股份)、沃森生物、快意电梯、美盈森、卫光生物、柳化股份等。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姚翠玲,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杰美特、柳化股份、快意电梯、沃森生物、金莱特(现改名小松股份)、深华发A、信立泰等。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宋治忠,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工作,2000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万顺新材、美盈森、金莱特、桂东电力、桂林旅游、雷曼光电、沃森生物、信立泰、快意电梯、卫光生物、特一药业、联得装备、白云山、安妮股份、瑞华泰、共同药业等。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大信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服务的费用为9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费用为45万元,合计费用为140万元,系根据公开招标结果定价。
三、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众环已连续22年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中审众环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鉴于公司原聘任的中审众环长期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超过《办法》期限,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改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中审众环、大信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且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会计师的沟通》有关要求,做好后续沟通及配合工作。
四、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大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的审查,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具备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能力和执业资质,且审计团队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专业能力。本次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是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选聘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改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改聘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事前认可意见:经审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要求。同意改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通过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业务资质进行审核,我们认为其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聘任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改聘大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改聘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改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9日